今天要來跟大家談談關於網路著作權。
網路上的東西可以看但亂抄襲的話...
搞笑狼這樣在網路私自抄襲還改作重製變成自己的作品,就是大大侵犯了他人的網路著作權唷!
話說從網路發明開始,有人創作有人瀏灠網路著作權便開始是一個很重要的議題!
像是部落格快速成長與使用者大幅的增加,部落格不但受到主流媒體
與投資者的注意,也更進一步發展出更新的應用及商業模式,這些新的發展趨勢,
也突顯出未來可能衍生的著作權法律問題。
那今天為甚麼凹司釘要跟鄉親們談網路著作權呢!?
因為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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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滴! 除了平時以畫畫維生當個畫畫兒以外,從現在開始
還要擔負起著作權漫畫類宣傳大使的重任惹!!
力量越大責任越大痾...
其實就算沒有被邀請擔任宣傳大使,平時凹司釘就常常跟鄉親們宣導過著作權的重要性了!
像是今天的主題:網路著作權來說
凹司釘每次與大家分享完創作,總是會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創作者
喜歡的話可以購買正版出版品或轉貼創作,但如果轉貼請告訴我一聲唷~
不然作者辛苦的創作免費分享在網路上,搞到版權都被山寨盜用了不是太逼哀了吧!!
所以著作權法除了能保障創作者,還需要鄉親們一起支持!!
如果你也喜歡凹司釘的漫畫,你一定不能錯過下面單行本作品喔~
< 凹司釘作品工商一下 >
另外像是將內容上傳部落格之行為,涉及著作權法所規範之「重製」及「公開傳輸」,就上傳
之內容而言,不論是文字,或是相片,或是音樂,甚至是影片,都是著作權所保護的著作。
若部落格中出現未經他人同意或授權的著作物(例如照片、文字、音樂、影片等等),即有可能
發生違反著作權法「重製」及「公開傳輸」的問題
另就版主及平台業者而言,雖相關侵害著作權內容非其直接傳送上網,
但如果版主及平台業者與部落客間有共同犯意或教唆、幫助
之行為,仍可能構成著作權之侵害,並非一律不負責任,此應特別注意。
凹司釘開台創作以來,多少會遇到不肖創作者盜用我的作品角色進行改作重製,我必需說
這真的很可恥很可悲痾!! 自己畫自己的不是很好嘛??
第一次肯改過就饒了你~下次不要再犯嚕!不然凹司釘葛格會生氣唷~哈哈哈~
為了不要不小心踩到著作權地雷更多著作權相關訊息
鄉親可以參考以下網址,宣導活動學習新知還有好康可以拿唷!
http://marketing.geo.com.tw/copyright/
- Jul 26 Mon 2010 00:02
原來我不笨-網路著作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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